因股权有其自身的特征,不同于物权和债权,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,所以其变动也不同于物权和债权。分析股权的特征,有助于认识股权变更的特殊性。下面对股权的特征以及与物权、债权的区别作简要分析:
股东权与物权既有区别,但又有联系。物权是股东权产生的法律前提之一。股东权又是取得物权的法律手段之一。公司所有权支配力的强弱关乎股东权价值的高低,二者紧密联系,又有区别。
股东权不同于债权:①二者的义务主体不同,股东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,债权人的义务主体可以是任何民事主体。
②二者内容不同。股权的内容除自益权外,还包括共益权,内容丰富,股东可以直接或者间接介入公司事务。债权的内容表现为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,但债权人无权介入债务人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,但依法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除外。
③二者的存续期间不同。股权的存续与公司的存续休戚相关,公司存续决定股权的存在,公司成立后股东取得股权,公司终止,股权消灭。债权多为有期限的权利,有约定的自不待言;未约定的法律也可以要求债权人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。
④二者转让时受限的条件宽严不一,除法律特别规定外,债权转让奉行意思自治原则,受限较小,而股权转让,特别是封闭型公司股权转让受限较多,程序相对复杂。
二者虽有区别,但联系也比较密切。股权可以转化为债权,债权也可以转化为股权;股权中的自益权和债权同为请求权但该请求权的内容有一定的差异。